丰泽线上报价及回收设备的条款及细则
 
  1. 一般
    1.1 本网页条款及细则及丰泽特别条款(定义见下)(统称“本条款及细则”)中,“丰泽”或“我们”是指屈臣氏零售(香港)有限公司旗下丰泽之业务,而“客户”或“您”是指任何在我们订购货品或服务的个人、机构或公司。请在使用本网页或我们的应用程式(统称“电子商店”)之前仔细阅读本条款及细则。阁下使用本网页或其中任何部分,即表示同意阁下已阅读本条款及细则,并且接受和同意受本条款及细则所约束。
    1.2 我们将尽一切努力确保我们网站上的价格、产品详情是最新的。 价格如有更改,我们保留权利可更改货品的价格而不作另行通知。
    1.3 网站上列出的回收品价格仅供参考,我们保留拒绝购买任何物品的权利,即使该物品显示在网站上。
    1.4 您有责任确保想出售的物品是自己的财产,且不受任何法律限制或产权纠纷。
  2. 报价
    2.1 报价有效期:报价单自发布之日起5日内有效。 5日内完成回收手续,报价将作废。
    2.2 回收设备的状况:您有责任在获取报价时提供有关回收设备状况的准确详细信息。
    2.3 报价是基于以下准则:回收设备在交付时需与申报报价时处于完全相同的状态。如发现回收设备的状况与丰泽工作人员检查时所述不符,报价将作废,客户需重新办理。
    2.4 手提电脑的回收服务仅适用于出产日期5年或以内的手提电脑。
  3. 回收服务
    3.1 以旧换新价值:最终的回收价值以丰泽工作人员的最终审核为准。 如果发现任何缺陷或损坏,提供的最终价值可能与报价不同。 工作人员对回收设备的价值的决定将是最终决定。
    3.2 所有权:通过将回收设备出售给丰泽,丰泽将是该回收设备的合法所有者,并拥有明确的所有权。
    3.3 数据和隐私:您有责任在出售之前从回收设备中删除所有个人数据。 丰泽将不对留在设备上的数据有任何负责。
  4. 付款
    4.1

    回收设备的款项将用于支付新的购买,或以电子现金券或「转数快」(FPS) 支付。出售设备同时购买指定新手机之优惠(特高Trade-In)仅适用于门市购买新手机之单据。

    4.2 电子现金券将发送至易赏钱APP。
    4.3 「转数快」(FPS) 转帐需时为5个工作天,您有责任确保必须提供正确、完整及最新的付款资料。因提供错误资料而导致的任何款项无法支付或延迟,丰泽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    4.4 「转数快」(FPS) 支付仅支援香港 (+852) 之手提电话号码,及以港币作为交易货币。一旦付款成功转账,该交易即视为完成,并不可撤销。
    4.5 您有责任同意及承担因使用「转数快」进行支付所产生的所有风险。
  5. 责任
    4.1 丰泽对使用本网站或回收过程而产生的任何间接、后果性或特殊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    4.2 丰泽保留随时修改这些条款和条件的权利,恕不另行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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