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1 | 本網頁條款及細則及豐澤特別條款(定義見下)(統稱「本條款及細則」)中,「豐澤」或「我們」是指屈臣氏零售(香港)有限公司旗下豐澤之業務,而「客戶」或「您」是指任何在我們訂購貨品或服務的個人、機構或公司。請在使用本網頁或我們的應用程式(統稱「電子商店」)之前仔細閱讀本條款及細則。閣下使用本網頁或其中任何部分,即表示同意閣下已閱讀本條款及細則,並且接受和同意受本條款及細則所約束。 |
1.2 | 我們將盡一切努力確保我們網站上的價格、產品詳情是最新的。 價格如有更改,我們保留權利可更改貨品的價格而不作另行通知。 |
1.3 | 網站上列出的回收品僅供參考,我們保留拒絕購買任何物品的權利,即使該物品顯示在網站上。 |
1.4 | 您有責任確保想出售的物品是自己的財產,且不受任何法律限制或產權糾紛。 |
2.1 | 報價有效期:報價單自發布之日起5日內有效。 5日內完成回收手續,報價將作廢。 |
2.2 | 回收設備的狀況:您有責任在獲取報價時提供有關回收設備狀況的準確詳細信息。 |
2.3 | 報價是基於以下準則:回收設備在交付時需與申報報價時處於完全相同的狀態。如發現回收設備的狀況與豐澤工作人員檢查時所述不符,報價將作廢,客戶需重新辦理。 |
2.4 | 手提電腦之回收服務僅適用於出產日期5年或以內的手提電腦。 |
3.1 | 回收價值:最終的回收價值以豐澤工作人員的最終審核為準。 如果發現任何缺陷或損壞,提供的最終價值可能與報價不同。 工作人員對回收設備的價值的決定將是最終決定。 |
3.2 | 所有權:通過將回收設備出售給豐澤,豐澤將是該以舊換新設備的合法所有者,並擁有明確的所有權。 |
3.3 | 數據和隱私:您有責任在出售之前從回收設備中刪除所有個人數據。 豐澤將不對留在設備上的數據有任何負責。 |
4.1 | 回收設備的款項將用於支付新的購買,或以電子現金券或「轉數快」(FPS) 支付。出售設備同時購買指定新手機之優惠(特高Trade-In)僅適用於門市購買新手機之單據。 |
4.2 | 電子現金券將發送至易賞錢APP。 |
4.3 | 「轉數快」(FPS) 轉帳需時為5個工作天,您有責任確保必須提供正確、完整及最新的付款資料。因提供錯誤資料而導致的任何款項無法支付或延遲,豐澤不承擔任何責任。 |
4.4 | 「轉數快」(FPS) 支付僅支援香港 (+852) 之手提電話號碼,及以港幣作為交易貨幣。一旦付款成功轉賬,該交易即視為完成,並不可撤銷。 |
4.5 | 您有責任同意及承擔因使用「轉數快」進行支付所產生的所有風險。 |
5.1 | 豐澤對使用本網站或回收過程而產生的任何間接、後果性或特殊損害不承擔任何責任。 |
4.2 | 豐澤保留隨時修改這些條款和條件的權利,恕不另行通知。 |